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通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22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18-20227月在岗时间超过2/3的科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含党政辅导员、储备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辅导员工作单位量化指标和例外绩效事件三个方面,分别采取学生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学院考评/主管单位考评、学校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三部分考核得分比例为4:4:2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对于学院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对于专项辅导员的考核,学生工作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相关人员组成。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进度安排

1.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

1)学生评议(68日-723日)

学生评议主要通过组织辅导员所带全部学生访问http://xmuxg.xmu.edu.cn/logi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请用ChromeEdge等非IE内核浏览器登录,若为360浏览器等请使用极速模式)(详细操作细节详见附件1)来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学生评议”是辅导员工作考核中的重要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明确告知学生评议的意义、作用和注意事项,确保学生评议能客观反映辅导员的工作情况。

2)学院考评(68日-723日)

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主要通过职业能力与绩效情况、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关键能力发挥情况和学院例外绩效等四个方面来对辅导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各学院要召开述职考核会,听取辅导员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填报《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附件2)。各学院要认真考核辅导员七大工作制度的完成情况。

3)学校考评(68日-910日)

学校考评主要通过例外绩效事件、机关部门配合完成情况和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例外绩效事件考核通过申报审核方式进行。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填写《专职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附件3),并于7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由学生工作部审核。

4)学院推荐(910日-923日)

各学院要做好“优秀”等级人选的推荐工作。辅导员考核总得分将于910日前反馈给各学院,为各学院推荐人选提供参考。各学院“优秀”等级推荐人选必须考核总得分位于学院前列,原则上应推荐学院排名第一的人选,若不推荐排名第一人选须报送说明(科级及以下辅导员编制数在8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总得分排名前2的人选, 科级及以下辅导员编制数在10人以上学院可推荐总得分排名前3的人选)2021年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不再推荐。党政辅导员和储备辅导员“优秀”等级的推荐指标单列。

5)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部将各学院推优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提交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2.专项辅导员考核按照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进度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另行组织。

二、兼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和相关制度,结合本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实际情况,考核其带班带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和能力,尤其是完成本学院各项学生工作任务的现实表现。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的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另行组织。“一站式”学生社区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结果评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自行确定。

(三)进度安排(68日-723日)

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和学院考评三部分组成。三部分考核得分比例为3:3:4考核进度由学院自行掌握,考核工作要在723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述职

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召开述职大会,由兼职辅导员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述职,并向学院提交述职报告。

2.学生评议

学院组织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对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

3.辅导员互评

学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对被考核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4.学院考评

学院根据兼职辅导员提交的述职报告和日常表现对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做好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各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须为在岗时间满一年的现职兼职辅导员,且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全校名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数的20%。学院兼职辅导员在3人以下的(含3人),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1人,48人的,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2人,9人以上的(含9人),推荐“优秀”等级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3人。

5.学校评定

学校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兼职辅导员候选人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71515:00前,报送《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附件2)、《专职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附件3)和《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5)。

292315:00前,报送《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4)、专职辅导员“优秀”等级推荐人选谈心记录(至少两篇)及事迹材料(通讯稿形式,2000字左右,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奖励、学院推荐意见等四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所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xdfdy@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3.辅导员工作考核联系人:谢丹琳,电话;2188231

   

   附件1: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操作说明.docx

   附件2: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工作学院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4: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5: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人事处

                  20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