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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级本科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学生复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入学资格。现将2015级本科生健康体检复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身体复检是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一项基本内容,每一位2015级本科新生均需参加此次体检,无故未参加体检的新生将不能取得学籍。

  二、各学院应积极宣传组织,由新生辅导员提前与医院沟通协调,明确各院接受体检的时间和要求,统一组织所有新生按时参加体检并严格遵守体检规定,确保体检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地完成。

  三、体检工作定于10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生课程安排情况具体与相关医院协商决定。体检单位及联系人如下: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面向思明校区2015级本科生):龚医生,联系电话:2182344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附属第一医院同民分院(面向翔安校区2015级本科生):苏医生,联系电话:7212616

四、体检结果将由相关医院汇总后交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体检结果纳入学生档案。如在体检中发现问题,校医院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招生办(魏文龙,联系电话:2184791)并提出医学处理和健康指导意见,同时通知学院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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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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