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废弃无主自行车通知
为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拟于7月1日起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弃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待认领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无主自行车的认定标准和清理方法
1.认定标准
长期停放在校园内的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落满灰尘的自行车视为废弃无主自行车。
2.清理方法
学校将在6月22日起在校园内的疑似废弃无主自行车的车座上粘贴“待清理废弃自行车”字样的告示。如自行车有车主的而被张贴“待清理废弃自行车”告示,请及时撕去告示,以免误清,学校将于7月1日起对贴有告示的自行车进行清理。
二、清理废弃自行车的范围
1.校本部的学生宿舍园区、公共教学楼旁、校园公共区域和食堂附近等自行车停放场地。
2.海韵园和海韵学生公寓。
三、被清理自行车的暂放地点
被清理的废弃自行车将统一移至海韵学生公寓二期自行车停放场西侧停放。
1.校本部清理的废弃自行车将移至游泳馆东原化工厂空地。
2.海韵园区清理的废弃自行车将移至海韵学生公寓二期自行车停放场西侧。
四、被误清自行车的认领方法
被误清自行车车主请于7月15日前到自行车停放场地认领。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后勤集团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