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院(系)、园区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园区学生工作组: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培养学生良好的竞争意识,树立起优良的校风、学风,保证学校的评奖评优工作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下运作,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
近年来,由于学校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调整,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各单位制定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急需更新和加强管理。根据校有关评奖评优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近期内以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对学校评优评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或电子文本发送至:xscglk@xmu.edu.cn),于4月1日前上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2)各单位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对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尽量减少测评办法中的人为因素,修订后的“测评办法”于4月15日前上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案;
(3)学生处将根据各单位对学校评优评奖工作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有关文件,并集中力量对各单位上报的“测评办法”进行备案审查,对各单位“测评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争取于5月中旬毕业班评优评奖工作开始前将审查意见反馈于各单位。
此次对各院(系)、园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备案审查的工作情况将形成专题报告通报全校。
学生工作处
200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