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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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64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教育精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我校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本次培训对象为未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共计2000人。培训名额分配到学院,按照目前学院未就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学院在具体安排培训对象时,向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其中未就业人数少于10人的学院未分配培训名额,相关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参加培训活动。(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为68-624日。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由学生工作处和各院共同完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每人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线上培训不多于60%,具体如下:

1.学生选修部分:学生工作处通过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线上同步直播相结合的方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讲座,不少于20学时,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学生必修部分:各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学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活动,不少于30学时,其中线上培训不多于40%

四、培训内容

(一)通识部分

可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培训:1.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求职应聘、职业发展、观念引导、心理疏导等内容,帮助学生掌握就业技能。2.就业实训活动。通过素质拓展、实践考察、工作坊、沙龙、模拟招聘大赛等活动,增强学生求职实践能力。3.就业引导服务。举办出征仪式、校友经验分享会。

(二)专项部分

同时各院可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如:根据学生不同求职意向,开展专项辅导(不含考研、考公类的知识内容培训);结合学科特点及本院学生职业发展方向,开展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培训师资

根据培训内容,选拔培训讲师,可以在以下范围内考虑:1.校内专业教师;2.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老师、校内讲师;3.具有一定资质的校外培训专家;4.知名企事业人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5.相关领域专家。

六、培训管理

(一)组织保障

1.各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诉求,认真开展培训活动,做好材料报送和档案整理,努力提高培训实效,让有需要的学生真正得到帮助。

2.各院学工组通力合作,为保证培训顺利开展,各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培训活动的开展,负责人请于69日前加入QQ312259822

(二)培训要求

1.根据学生的需求与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课程教学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培训学生应遵守培训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学习考勤制度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每次培训均采用签到方式。

3.培训结束后,学生撰写培训体会和收获,学院采用“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记分制评定培训成绩,考核合格的,予以结业,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考核“优秀”的,颁发优秀证书。

4.各院于630日前提交培训总结材料,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信息表(附件2)、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zd@xmu.edu.cn,命名为“学院+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将培训签到表等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颂恩楼513)。

七、培训费用

1.学校将按照实报实销的方式将经费划拨给各院,总额度不超过学院分配培训人数*600元。其中,学校将给予各院学工组参与此项培训的负责人及其他老师经费补贴,发放标准总计为1000/50(人)*学院分配培训人数。

2.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应符合我校相关管理细则的规定。可报销范围如下:购买线上培训课程费用、教师培训费用、校外专家授课费用、企业实地参访费用、校内教师授课费用、培训负责人劳酬、宣传费用、办公日常用品等与此次培训相关的费用。

3.培训实施主体为学校,各院不得通过项目外包形式将培训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联系人: 任艳青  2184525

附件1 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学院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信息表.docx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