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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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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摸排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直属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吉林省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决策部署,充分了解学校当前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创业冲刺阶段工作,全方位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对202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摸排对象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我校未落实毕业去向的2023届毕业生。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落实“一把手”工程,夯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规范建立未落实毕业去向学生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未落实毕业去向学生个人情况,重点了解其就业进展、就业困难点及需要帮扶的问题,持续做好就业状况跟踪,对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开展 “一对一”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有效岗位、组织参与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每次帮扶情况需记录在台账。

2.精准落实“一人一策” 指导帮扶。及时跟进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就业状况,根据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准制订帮扶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针对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和研究生考试落选的毕业生,认真研究部署帮扶方案;针对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持续关注其动态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就业引导与服务;针对未按期完成论文审核答辩的毕业生,主动与其导师沟通,加强学业帮扶;针对有就业意愿但未顺利就业的学生,加强岗位推荐等帮扶。

3.全力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4号)要求,针对重点群体毕业生(含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等)开展3次谈心谈话,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推荐3个有效岗位。重点摸清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底数,持续跟踪其就业状况,实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动态清零;全校重点群体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要高于本校平均水平,截至202312月,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全部落实就业去向。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摸排帮扶工作,于519日前将本单位《XX学院2023届未落实毕业去向学生工作台账》发送至邮箱:



学生工作处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