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通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三学期本科生学生证、研究生证补办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三学期本科生学生证、研究生证补办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本学期本科生学生证、研究生证补办登报缴费(15/人)的地点为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嘉庚3一楼)。由长春日报社所属子报相关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学期办理登报缴费的时间为:37日、44日、59日、65日、74日、88日。具体受理时间为上述日期的下午14:30-17:30

各单位自登报缴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在相关校区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思明校区:嘉庚3一楼;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领取当月补办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翔安校区的办理:请于上述办理登报缴费日期的前两个工作日上午10:30点之前,将补办学生证、研究生证材料及登报费用送交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办理大厅。

补办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学生需在当月登报缴费日前将登报费用、相片(一寸,彩色、无边框、人像清晰)统一交至各学院负责人。上述材料由各学院负责人在办理登报缴费时统一上交到学生事务大厅。

(二)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

(三)各学院负责人在办理登报缴费手续时,同时应将登报学生名单即附件1《 学生证、研究生证遗失补发审核表.doc》(需打印盖章)、收据及学生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学号等信息)汇总交给现场工作人员(非长春日报社所属子报相关工作人员)。

(四)符合条件需购买火车优惠卡的,请各学院负责人于领取补办学生证之日缴纳补办优惠卡费用(7/人)。学院应严格审核乘车区间,不得任意改变。如家庭所在地确有变更事实的,必须有父母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更改。

 

附件1:《 学生证、研究生证遗失补发审核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