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通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经过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由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32022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3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提交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89财金校友励学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励学金于学生毕业之际代偿学生在当前培养层次在校期间申的所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名额不定,每年资助人民币30万元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期间已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经济学院金融系、财政系的毕业班学生(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其他系学生视情况候补);

3.勤奋上进,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补考或重修成绩及格者可申请)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因特殊原因导致1门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放宽成绩要求;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5.心怀感恩,传承善举,承诺在将来力所能及之时回捐此励学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家庭经济条件较困难、已获其他资助较少的学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2.提交《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89财金校友励学金受助承诺书》附件3

3.受助名单确定后,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4.受助学生请主动加QQ群:134324661。

   (四)简介

   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原财金系89级(93届)本科部分校友为支持母校教育事业发展,扶助学弟学妹顺利完成学业,特在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捐资设立“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89财金校友励学金”项目。

   、萧铮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往年已评定的在校学生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将延续资助,不新增评定。每人每年6000元。往年已评定学生名单见附件4医学院的2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本科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经过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受助生每年核定一次,如有必修课不及格或品行不端受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提交纸质版成绩单和感谢信(手写版);

2.取消延续资助资格的学生由学院提交电子版《XX学院萧铮助学金取消资助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5)

(四)简介

“萧铮助学金”是由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学术顾问和讲座教授、国际经济学顶尖学术期刊Journal of Econometrics主编萧政博士,以其父亲萧铮先生命名的,以资助家境贫寒的厦大学生。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各单位组织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初审后,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请各单位3月18(周一)完成学院审核和相关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明校区颂恩楼50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xszz@xmu.edu.cn

   工作联系人:老师,2180211。


   附件: 附件材料包.rar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各单位资助分配方案

   2.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

   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89财金校友励学金受助承诺书

   4.萧铮助学金往年评定学生名单(目前在校学生)

   5.萧铮助学金取消资助资格学生汇总表

   6.实施办法相关文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