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保证我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确定本单位本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助理人员,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贷款助理任职要求
学校为每个学院(研究院、教学部)提供2个勤工助学岗位,专职协助各单位处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一般要求贷款助理为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助理名单上报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各单位应在2011年9月22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将本单位的《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11-2012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助理信息登记表》(附件)发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信箱(xszz@xmu.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按要求正确填写《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11-2012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助理信息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贷款助理的联系方式应确保无误;其中,“学生类别”一栏请按“2010级本科/硕士/博士”格式填写;“电话”一栏填写手机号码。
(二)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及仅有研究生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只确定一名贷款助理。
特此通知。
附件: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11-2012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助理信息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