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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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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吉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吉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思政辅201410号)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德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质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三、报送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学院推荐和辅导员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请依据评选标准和辅导员工作情况推荐人选或者自荐。申报人填写《第四届吉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见附件)、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于18日前发送至xscjyk@xmu.edu.cn,同时将纸质版(A4纸张双面印刷)送至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人:郑音   电话:2188231

 

 

附件:第四届吉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附件.doc

 

 

                                      学生工作处

                                   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