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培训总结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下午14:30
二、培训地点:化学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1. 学院党委副书记;
2. 专、兼职辅导员;
3. 学生处、团委和心理咨询中心全体人员。
四、有关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参加;
2.参加对象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所在学院报学生处批准;
3.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加人员提前到场并签到。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