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明确各学院辅导员的职责分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院明确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范围,并按照附件要求相关表格,并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xmu.edu.cn,标题请标注“××学院专职辅导员2014-2015学年信息表”。
附件附件:学院专职辅导员2014-2015学年信息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