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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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现将2014年我校辅导员聘期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对象为201191日聘任为副教授、讲师的在编辅导员,以及往年申请延期考核的辅导员

2.若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且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延期考核时间不超过本聘期内经学校批准离校的时间。申请延期考核的辅导员需填写《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3.请参加考核人员请从学生处网站下载《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聘期考核表》填写打印,并按要求随附相关证明材料。于919日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人:郑音  0592-2188231  xscsz@xmu.edu.cn

4.学生处将对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及聘任委员会审定。

附件:附件1.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聘期考核教育教学情况考察表.doc

         附件4.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社会实践工作考评表.doc

         附件5.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人事处 学生处

201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