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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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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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长春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今年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长春学生,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长春本科在校生(在长春读高中并在长春参加高考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

   名额不限,学校初审,最终名单由长春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

   三、参评条件

   在2021-2022学年度获得下列3项或以上成绩(荣誉)者:获奖证书落款日期需在2021年9月1日和2022年8月31日之间

   1.学校党委或校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校级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

   2.学校一等奖学金或以上者,其他称号奖学金需学校证明其为一等奖学金等级请勿提交学院官网公示截图,如无法提供获奖证书,可到学生事务大厅开具证明并盖章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创新大赛,获省一等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请提供正式出版发行刊物知网论文电子版论文录用通知、录用函不可作为已发文支撑材料)

   5.参加院(系)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课题以结项为准,专利发明以取得发明专利权授予为准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7.参加全国性大型公益活动,获得主办方书面表彰。

   审批时,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优先。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14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明校区颂恩楼505),《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scjxj@xmu.edu.cn,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

1.长春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2.各类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

4.《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22“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联系人:朱老师,2180211

   

    附件: 1.长春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书.doc

           2.长春市艾荣财务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025日